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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菏泽高新区招聘教师96人公告

2019-05-13 14:35:4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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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高新区2019年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81名,幼儿园教师15名。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能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能应聘。

  (三)岗位设置和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二、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创业大学东区)。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2019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需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交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现场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共两科,每科40元),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办法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按专业类别分类,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将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创业大学东区)。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相应教材。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等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组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愿选择具体学校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前教育教师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高新区纪工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0530-6205966、0530-5400060。

  4.举报监督电话:0530-6200109。

  附件1.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附件2.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19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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